各二级学院:
根据省教育厅【皖教学函〔2020〕1号】文及《合肥职业技术学院“品学兼优”毕业生评选办法》(修订),现就做好2020届品学兼优毕业生(以下简称“双优生”)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我校2020届全日制高职毕业班学生
二、评选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。
2.遵纪守法,品德高尚,诚实守信,艰苦朴素,作风正派,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。
3.学习勤奋刻苦,成绩优良。
4.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,关心集体,热心为同学服务。
5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身心健康。
6.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团员”、“优秀团干”等先进个人荣誉称号。
7.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三等以上奖学金(含三等奖学金)。
8.在校期间考试课程有不及格者,以及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,处分尚未解除者,取消参评资格。
三、评选名额
省级评选名额为在当年毕业生人数的2%以内;校级评选名额在当年毕业生人数的10%以内。按照各二级学院2020届毕业生的人数,现将名额分配如下:
二级学院 |
2020届毕业生数 |
省级“双优生”名额 |
校级“双优生”名额 |
yl6809永利 |
406人 |
8人 |
41人 |
护理学院 |
558人 |
11人 |
56人 |
生物工程学院 |
350人 |
7人 |
35人 |
经贸旅游学院 |
442人 |
9人 |
44人 |
信息工程与 传媒学院 |
525人 |
11人 |
53人 |
汽车应用与 轨道交通学院 |
421人 |
8人 |
42人 |
建筑工程学院 |
374人 |
7人 |
37人 |
机电工程学院 |
253人 |
5人 |
25人 |
合计 |
3329人 |
66人 |
333人 |
四、评选程序及要求
1、二级学院在2020届毕业生范围内,按照《合肥职业技术学院“品学兼优”毕业生评选办法》(修订)之规定,对照评选条件、评选名额。以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,并在本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,公示期3-5个工作日。
2、学生处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 “双优生”名单进行审核,在学校网站上公示,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审批。
3、省级“双优生”必须是获得校级“双优生”的同学。
4、请各二级学院将省、校级“双优生”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,务必于2月18日前报学生处(即附件1、2、3纸质版和电子版及附件4纸质版)。逾期视为放弃。
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1月13日